秦腔《孤兒記》,編劇是著名的秦腔劇作家李桐軒,李桐軒是西安易俗社的創始人之一,此劇目易俗社演出過并留有存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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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孤兒記》劇作者李桐軒
劇情:
河南固始縣某村有一員外名叫羅萬里,此人家財萬貫卻是一毛不拔,因此,巴結他的人很多,但往往是費盡心機卻一點光也沾不上。羅員外老來得子,取名羅承業,寓意子承父業。
同鄉李夢良,是個奸佞小人。娶了個老婆康氏,生有一兒一女,男孩才出了滿月,還沒有起名;女孩叫臘梅13歲。
這李夢良一直惦記著羅員外的家產,盤算著如何在羅死后拿下他的家產。他使了些小手段,羅員外竟不知不覺間上鉤了。李夢良知道羅員外最愛占小便宜,就大獻殷勤,他給羅員外買東西從來都是東西值100只說50,自己暗地里賠上一半,旁人是萬萬買不來的,如此這般羅員外喜歡上李夢良會辦事,并對他深信不疑,還拿出1萬兩銀子讓李夢良去做生意。
羅員外的孩子剛剛三歲,自己年邁體衰,夫人已死,單丁獨戶。李孟良又來一招,他給羅員外說,你呀年紀大了,趕緊的給兒子說個媳婦,這媳婦歲數要大些才能夠主持門戶。羅員外不知是計,還夸李夢良想的周到,別人還真沒有可信之人,恰好李孟良有個13歲的女兒,兩人一合計就結了親家,讓3歲的羅承業娶了13歲的李臘梅。
天有不測風云,羅員外染病將死,由于這么多年來對李孟良深信不疑,又是兒女親家,臨死托孤給李夢良,并托羅承業乳娘之夫(孟堪)立約。
羅員外死后,李夢良就霸占了羅家的家業。隨著羅承業漸漸長大成人,孟堪將李夢良明奪暗搶羅家產業的事一五一十都跟承業說了個底朝天。承業告官,李孟良收買了固始縣的知縣,知縣將羅家家業判給了李夢良,承業恐遭迫害離家出走,以拉船衛生,成了流浪的孤兒。
話說朝廷和碩親王遇險,恰被孟堪所救,于是,孟堪就做了黑龍江的都統。
李夢良想著滅絕孟氏一門,遂送銀子千兩給書判秦愚幫忙。這秦愚乃清正不阿之人,雖窮卻不愿意陷害他人,沒答應。這秦愚也是老來得子,在老婆58歲的時候育有一子名叫秦觀,是拜了知縣梁崇簡為干爹的。
10多年后,孟堪的兒子孟家祥也長大成人了,母親死后處理完后事外出尋找父親,雖歷盡千辛萬苦卻茫茫人海未見音訊。這天,路遇羅承業拉船,承業贈了盤纏給孟家祥,被小偷候來喜撞見,候來喜搶了承業給孟家祥的盤纏,帶著銀兩在逃跑時被公差捉了去,孟家祥也被秦愚給救了回去,經過調養慢慢恢復了身體。孟家祥遂與秦愚之子秦觀結為兄弟。
后,秦觀赴京趕考得中榜眼;孟家祥繼續尋父,在東北冰天雪地之處父子團圓。
在后三年,梁崇簡赴任甘泉縣令,羅承業再告明冤。梁崇簡略施小計,私下安排讓小偷候來喜栽贓李夢良,誘出李夢良得羅家產業的文書;這時,恰逢孟堪父子歸來,拜見秦愚,羅承業之冤方大白于天下。
場目:本劇共有十四場
第一場 誤托
第二場 聽法
第三場 誤逃
第四場 卻賄
第五場 阻行
第六場 寬囚
第七場 誤判
第八場 秋彌
第九場 路難
第十場 別恩
第十一 接狀
第十二 遇親
第十三 提案
第十四 結案
《孤兒記》作者簡介,李桐軒(1860~1932)名良才,字桐軒,號蓮舌居士,祖籍陜西蒲城,著名劇作家。肄業于三原宏道書院。1905年參加陜西同盟會,民國后被聘為陜西修史局總纂、省長署顧問、省政府顧問,全國語音統一會會員。1912年,與孫仁玉等發起創立易俗社,并被推選為第一任社長。